民主与专政的正确关系是:民主是专政的主体,专政是民主的任务。一个阶级(A)对另一个阶级(B)的专政,是通过阶级(A)的民主来完成的。阶级(A)的民主对阶级(B)的专政,目的在于保证它所代表的阶级(A)的人民的自由。“民主”即民之主,也即人民的政权,是“由人民直接地通过分区选出来的代表来治理、统治国家”的政权,它是治理、统治国家的主体。任何阶级的统治是通过它的代表来实现、来完成的。统治阶级的代表就是这个阶级的民主。比如,资产阶级民主,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组织机构,资产阶级的统治是通过资产阶级民主来达到的,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的统治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统治。又比如,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专政的主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是人民的敌人。人民民主即无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就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过去我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应该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不等于人民专政,人民民主统治不等于人民统治。人民民主与人民,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主体,虽然人民民主是在人民内部选举产生,但人民民主与人民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能相提并论。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理论界和宣传界都不太区分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人民民主专政”错误地理解为“人民专政”;也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无论在语法上还是词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都讲不通;甚至有极少数人由于受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人权宣传的影响,否定并反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极力推崇西方式的、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所谓的什么“直选”、什么“海选”。
西方国家的民主,是否就是人人当家作主呢?决不是的!资产阶级民主,并非就是资产阶级人人当家作主。西方国家的选举,无论是议员选举还是总统选举等等,无非是一种民主选举,目的是选举出资产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并不是资产阶级人人当家,人人说了算,人人当家、人人说了算是不可能的,可能的话也就不必要有总统选举、议员选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一种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人民民主,是无产阶级民主,它代表着广大的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无产阶级民主,产生于无产阶级,并代表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民主是一种进步,因为无产阶级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代表多数人管理国家。虽然无产阶级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能代表多数人管理国家事务,但无产阶级的多数人是不能代表无产阶级民主来管理国家事务的。头脑简单的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人,多数人就是民主;头脑混乱的人认为:民主管理就是多数人说了算,多数人说了算就是民主管理。这都是不正确的。
民主和专政的关系
要点内涵:
(1)民主和专政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2)民主和专政的含义。(3)民主和专政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一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民主和专政是相互区别的;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
要点剖析
民主与专政,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
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专政,则是依靠国家政权的暴力对于被统治阶级实行的政治统治。
民主和专政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辩证统一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和人民内部,而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民主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而专政则以国家权力的强制为实施特征;两者的功能不同,民主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和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而专政则是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以保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社会政治基础。只有在统治阶级和人民内部实现充分的民主,才能使得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同时,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只有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才能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才能使统治阶级和人民内部的民主获得必要的政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