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
经济常识第四课“三大产业”中使用的是“GDP、GNP”这一组概念,而后面第五课“财政税收”部分使用的却是“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这样两个概念。那么这些概念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怎样进行比较呢?
学生:小明
小明同学: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善于打破教材框架,把相似、相关问题放到一起进行比较,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学科知识是很有好处的。
简单地说,上面所提的两组概念,都是用来反映经济活动成果的综合性指标,但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系列,前者是西方国家常用的经济指标,后者是我国和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使用的经济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多使用的是与国际接轨的GDP系列指标。
GDP(国内生产总值)与GNP(国民生产总值)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所有的社会生产部门创造的最终产品与劳务的价值总和。区别在于,二者的计算方式或计算范围不同。GDP是国内生产总值,顾名思义,它的计算是以国界为标准,凡在一国国土之内,不论是否本国公民,创造的产值都算入该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NP或说国民生产总值,是以本国常住居民为准,凡是本国公民,不论在境内或境外,其产值都列为该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例如,一家美国公司在我国的产值,既应该计入美国政府的GNP,也应该计入中国政府的GDP。
上述两个指标的意义在于,能够有效地反映一个国家三大产业的水平和结构状况,同时也便于进行国际经济的横向比较。
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社会产品(实物形式,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或产值(价值形式)。不同在于,前者是总产值,是“毛收入”;后者是净产值,是一定时期新增加的社会财富。就其联系说,前者扣除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质资料以后,就是净增产值即国民收入。
上述两组概念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认真比较以后,不难发现,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都强调的是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第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部分部门,统称工、农、建、商、运)创造的价值总和,而GDP与GNP不仅包括这些物质部门创造的物质产品的价值,还包括第三产业通过为社会提供活劳动(劳务)所产生的价值。或者说,这两组概念的计算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
教材为什么先后使用这样一些不同的概念呢?我们知道,第四课“产业和劳动者”旨在说明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状况,这自然用到GDP和GNP;第五课财政、税收都是讲分配问题,分配的对象是前一时期的创造的社会产品,因此使用的是总产品和净产品(国民收入)这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