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下册第二单元复习知识点
1、人格权(与生俱来,做人基本权利)
①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首要根本)、人身自由(重要)、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最基本人权之一
②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最基本最重要 亲权、配偶权、监护权
2、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原因)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禁闭、拘禁 (即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都是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也难以享受
4、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2)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济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8、公民如何积极行使健康权?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9、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1)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道德、法定义务
2)远离暴力,守法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