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下面是查字典政治网整理的政治人民代表大会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复习备考有帮助。
[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①立法权 ②决定权 ③任免权 ④监督权
3.全国人大: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幕期间,由其代行使部分权力。
[人大代表]
1.权力:①提案权 ②审议权 ③质询权 ④表决权
2.义务、职责:①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③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④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地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表现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
①人大和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人大与其他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中央和地方: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总结2017高考政治人民代表大会知识点大家仔细阅读了吗?最后祝大家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