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本质上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国家性质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①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可简述为人民民主专政。
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对占全国绝大多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
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广泛
真实性表现在:有制度、有法律、物质保障和人民利益日益充分实现上
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政治权利)
(2)政治自由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A、为什么?(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B、怎么样?(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