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册政治期中复要点(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查字典政治网
查字典政治网> 学习园地> 知识总结> 初二下册政治期中复要点(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初二下册政治期中复要点(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查字典政治网 2016-04-20

一、我有肖像权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4、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含义:是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

1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未经本人同意或以欺诈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常见的有:未经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制作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印制挂历、用做期刊封面等等。另外,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侮辱他人人格、打击报复等目的,恶意损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或者出于不正当动机偷拍、翻印、悬挂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属侵犯肖像权,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贬损、歪曲,和影响原照片的主要内容的情况,虽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根据当前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民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初二政治视频

道德与法治八上《3.6 做负责的人》广东谭敏康

道德与法治八上《2.3 遵守规则》福建周燕春

道德与法治八上《2.4 诚实守信》贵州王建华

道德与法治八上《2.3 遵守规则》广西李小珍

道德与法治八上《2.4 诚实守信》广西黄珊珊

道德与法治八上《3.6 做负责的人》湖北乔燕华

道德与法治八上《2.3 遵守规则》辽宁李昕

道德与法治八上《1.2 网络改变世界》河南田娟

道德与法治八上《2.5 法不可违》福建谢燕凤

道德与法治八上《2.3 遵守规则》陕西樊菲

与"初二下册政治期中复要点(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相关的文章

热门学习园地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