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一下册政治复习资料: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1、“小错不断,大错不犯”是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一般违法与犯罪,二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它们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许多犯罪都是从小毛病开始的,有错不改,越陷越深,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2)“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思想是危险的。小错可能是大错的开始,犯大错往往是从犯小错发展而来的。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就有可能从犯小错发展到违法犯罪。
(3)青少年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学遵纪守法,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好公民。
2、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有哪几种:
(1)道德(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
(2)纪律、规章(按本单位本团体的需要,定出在局部适用的准则);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
3、法律的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关保证实施);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4、法律与道德、纪律规章有些什么不同呢(最显著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而道德则是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的,纪律规章则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制定的。
(2)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而道德则是依靠舆论、习惯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和维护的,纪律规章则是依靠一定的社会组织或团体来维持和维护的。
(3)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而纪律规章则只要求本单位本团体本组织的成员或者进入一定场合的人们必须遵守;而道德则会是因为人们的阶级立场不同而异。
5、为什么现代生活不能没有法律:
答(1)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法律既为人们的提供了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或方向,有时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
(2)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我们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6、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不违法是人们的行为底线。
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7、刑事违法行为(刑法、刑事诉讼法):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8、行政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工商管理条例。。。)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9、民事违法行为(民法通则、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交通管理法规、城市管理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10、违宪行为:违反宪法的行为简称违宪行为。宪法是在行政法、民法、刑法之上的法律。
11、一般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的联系:
(1)区别。一般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也不大(触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一般强制性措施)。犯罪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了刑法),受刑事处罚(包括最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如剥夺人身自由、没收财产,甚至剥夺生命权)。
(2)共同点: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是违法行为,都触犯了国家的法规或法律。
12、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罪与非罪的标准。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标准在于这个人的行为必须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征。
犯罪的特征
(1)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2)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标 志)
(3)刑罚当罚性(必然后果)。犯罪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
13、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14、刑罚的种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6、青少年如何防患于未然:
(1)中学生应该崇尚法律,学习法律,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让法常驻心中;
(2)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以法作为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
(3)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
17、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般有:
(1)家庭方面,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监护和教育;
(2)学校方面,教师对其缺乏耐心教育,进行变相体罚,侵犯了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和人格尊严;
(3)社会方面,监管不力,使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场所非法对未成年人开放;
(4)个人方面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8、青少年犯罪事实给我们的启示:青少年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不结交不良友伴;全社会都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19、我国如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谈谈你的的看法:
(1)我们青少年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义务;
(3)净化社会环境,落实社会保护的各项措施。
20、用“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说明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
答:(1)这句古训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
(2)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更是少不了规矩。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可见,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3)社会生活中的准则有不同的种类。道德是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纪律、规章是本单位本团体的需要定出在局部适用的准则。法律是惟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它具有普遍适用性,人人都必须遵守;它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犯。
(4)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尤其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
21、:“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给我们的启示:
(1)“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思想是非常危险的;
(2)大错误可能是从小错误开始的,犯大错误往往是由小错误发展演变而来的;
(3)小错误容易改掉,大错误不但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无法挽回;
(4)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22、如何认识法律对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不允许超越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