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受教育
(七年级上册P41-45)
1、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基本义务
(1) 为什么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教育能为人的一生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社会竞争空前剧烈的形势下,一个国家的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和生活,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 为什么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实现现代化,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2、 要怎样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1) 要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同时也要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 树立振兴中华的理想和信念,培养良好品德;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知识新劳动者将取代传统的体力劳动者。我们要在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正确接收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