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在整个初中阶段很重要,有扎实的基础,会使学习更加轻松。下面就为您推荐内容七年级政治下册第四单元问答题及答案。希望您学习成绩突飞猛进。
七年级政治下册第四单元问答题及答案
一、辨析
1.有位家长认为好同学、好孩子,是不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你认为他的说法对吗? 为什么?
2.有人说:到法院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
有人说:违法的人才打官司。
这两种观点对吗?请辨析。
二、观察与思考
3.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和全国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友们向总理提出的问题多达30万个。总理花两小时,回答了老百姓关注的教育、医疗、反腐败、社会保障等29个问题。北京新源里小学生韩冰在妈妈的帮助下,与总理进行了网上对话。许多同学为此议论纷纷:
小明:好啊,网络使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更广泛;在网上,我们还可以自由发表任何言论,谁也管不着。
小刚:别讲了,我们只要努力学习就行了,国家政治生活的事与我们青少年无关。
请结合所学知识,对以上两种说法进行辨析。
4.2004年12月3日凌晨零时,渔阳出租汽车公司的牛师傅在其夏利车后座上发现一装有10万元巨款的手提包。牛师傅一惊,猜想很可能是22时在幸福大街旁一家儿童医院下车的一对抱小孩看病的夫妇丢下的。于是牛师傅赶紧从苏州桥往幸福大街赶去。到乘客下车的地方转了半宿,却毫无收获。在得知公司没有接到寻找巨款的电话后,牛师傅把巨款交到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处。该日下午失主将失物领走。
根据上述材料,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这一案例中主人公牛师傅的行为作一评价。
三、活动与探索
5.小军和校外网友柳天时,在同学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的住址、电话、QQ 等信息告诉了对方。小丽为此多次道到时方搔扰,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丽得知此事因小军而起,便找小军评理,要求小军赔礼道欲,并制止其网友的行为。小军却说,公民有言论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小丽一怒之下,找了一帮朋友,把小军痛打了一顿。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别对小军和小丽的言行进行评析。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一、辨析
1.有人认为:凡是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2.小凡和几个同学去电视台录制了一期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访谈节目,在和主持人交流中,他吐露了自己的烦恼:我们的成长受到了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我们同时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比如不许进营业性舞厅,不许吸烟,就连进网吧也要受到种种限制等。这些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发展。
小凡的观点对吗?请你说明理由。
3.某校七年级学生小专经常背着教师和家长泡网吧。为了弄到进网吧的钱,他就对附近的小学生进行敲诈,先后有几名小学生被他勒索。他的好朋友小林得知后劝其立即悬崖勒马,去向那几名小学生道歉,返还财物。可是小专说,抢几个小钱,不抢大钱,没什么关系。他仍然打算继续敲诈勒索小学生。
你认为小专的观点对吗?为什么?请帮助小专同学作出分析。
二、观察与思考
4.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已占这一年龄段总死亡人数的第一位,达31.3%,是发达国家的3~11倍。面对非法侵害,许多青少年选择了沉默与忍受,但这种选择换来的往往是更大的伤害。
请你为未成年人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几条建议。
5.中学生小鹏经常听到有的同学谈论网上的世界多精彩,便也尝试着去了一次。这一去便一发不可收拾。上起网来什么都给忘掉了。家长、老师多次教育他都不听,经常在网吧一泡就是一个晚上。后来竟发展到从家里偷钱到网吧上网,还经常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站。他的学习成绩不断下降,视力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有时还向同学说一些从网上看到的下流故事,而且染上了吸烟的习惯
(1)请分析一下小鹏沾染不良嗜好的原因。
(2)小鹏这样做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3)你怎样帮助小鹏,使他杜绝这些不良嗜好?
6.学生丁某读七年级时经常旷课逃学,在家玩电脑,屡教不改。升上八年级后,他仍沉迷于上网,为了去网吧上网,花完了零用钱就偷家里的钱,后来发展到偷别人的手机和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去卖,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九年级上学期他结识了一些网上损友,一起在社会上惹事生非。一天,为了网友的哥们儿义气,他参与打群架,在斗殴中用利器把对手刺致重伤,丁某因此受到刑罚处罚。
(1)指出上述案例中,丁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丁某从违纪到一般违法发展到犯罪的过程,说明了什么?
三、活动与探索
7.请你来评判。
原告:王明,13周岁,某中学学生。
被告:《校园风采》杂志。
事由:2006年3月,王明代表学校参加市书画大赛,其书法作品获一等奖。同年5月,王明获奖的书法作品被刊登在2006年第5期《校园风采》杂志上,王明收到了稿费50元。
诉讼要求:赔偿800元被侵犯的著作权费,并在杂志明显处刊登致歉信,向原告赔礼道歉。
审判结果: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之内支付原告稿酬150元,并在杂志明显处刊登道歉信向原告赔礼道歉。驳回原告赔偿损失8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0元,原告负担80元,被告负担100元。
(1)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什么合法权益?
(2)法庭依据哪部法律作出判决?
(3)你怎样评价判决结果?
(4)案例对你有何启示?
8.某校七年级有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在学了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后,决定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未成年人与法律的课题研究,以便践行道德,遵守法律,依法维权。
假如你是该小组成员,请你完成下列问题:
(1)要做哪些准备工作?要调查什么内容?新课 标 第一网
(2)结合调查谈谈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道德方面有什么表现。
(3)结合调查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4)用实例分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不同反应。
(5)通过调查,你认为怎样做才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9.材料一、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知明确指出,此次活动的主题为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材料二:2006年11月6日《华商报》报道,某县某初中的一名女生到学校附近看表演,在回出租住地的路上被歹徒抢劫,其中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
材料三:一名11岁的男孩小强,遭遇歹徒绑架后故意大声说口渴、眼疼,使自己的面罩被摘下,并且机智地将有药味的水打翻,在与歹徒周旋3个小时后,他成功地从困住自己的枯井里爬了出来,顺利逃脱。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材料二和材料三分别说明了什么?
(2)请谈谈你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
(3)请你谈谈从中得到的启示?
10.一天下午,兰兰、小虎、小强三人去公园玩,在路上遇到了几名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强行搜走他们身上的钱,还威胁说:不许报警,以后每个星期还要交30元钱作为保护费。否则,杀了你们全家。三人又气又怕,兰兰说:惹不起,但躲得起,我们想办法凑点钱给他们算了。小虎说:我去找些朋友来帮忙,狠狠教训教训这伙烂仔,让我们也解解恨。小强说:还是告诉老师,想办法报警吧。?
请对他们三人的看法加以分析,你认为哪种看法最好。
参考答案
第四单元 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一、1.(1)说法片面。(2)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行为上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会违反纪律,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这位家长没有看到这一点,是错误的。(3)好孩子并不代表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好孩子不加强自我防范,也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4)加强自我防范要做到:①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自觉依法自律。②重视道德修养,加强修养,践行道德。③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2. 此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打官司无所谓光彩不光彩。打官司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纵容,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所以我们要敢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当然,打官司要经过一定司法程序,费时费力。如果能够协调解决,达成协议就无需打官司。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调解不成可以打官司,其实我们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善于斗争,保护自己。
二、3.(1)小明认为网络使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更广泛是正确的。因为:①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提出我们对社会管理的建议;②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也越来越广泛。
小明认为在网上,我们还可以自由发表任何言论,谁也管不着是错误的。因为:①任何人都必须守法,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②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2)小刚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①我们也要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宪法意识的表现,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所在;②宪法规定公民具有监督权,自觉行使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是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现。
4.一个具有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的人,一般是不会为贪图钱财而实施贪污、受贿、盗窃、抢劫等行为走上犯罪道路的。相反,他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注:只要言之有理均酌情给分)
5.小军未经小丽同意,将小丽的个人信息透露是错误的,因为他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小军说公民有言论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也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如学生答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也可)小丽找小军,要求小军赔礼道歉,并制止其网友搔扰的评理方式是正确的,因为她有权用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小丽找朋友痛打小军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她没有以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侵犯了小军的生命健康权。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一、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① 社会生活中的违法行为是各式各样的。从这些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类别上,可以把违法行为划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②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律,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行为。③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了刑法的行为,也就是犯罪。④把所有违法行为都看成犯罪行为是错误的,它混淆了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的区别。
2.小凡的观点不对。①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②国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这部法律的限制性规定,不仅不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反而保护了青少年健康成长。③未成年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依法律己。
3.小专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①小专的行为是违法的,他应按小林说的办,不应自暴自弃。应奉劝小专发奋自强。小专的人性弱点需要自强来战胜。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指挥的。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行为上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③无数事实说明,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二、4. (1)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积累社会经验。 (2) 要依法律自律,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3) 要看到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还比较缺乏,虚心接受家长、学校的教育。 (4) 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1)盲目从众,不能把握自己的好奇心,自控能力差,不服从教育,不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等。 (2)失去正确的人生目标,使人经受不住不良诱惑,贪图安逸享乐,不思进取,导致不良行为,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3)不断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避免盲目从众,把握好自己的好奇心,培养正确的爱好和兴趣,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学会拒绝诱惑和不良嗜好。
6.(1)一般违法行为:偷别人的手机和零部件卖。犯罪行为:参与打群架,在斗殴中用利器把对手刺致重伤。 (2)①一般违法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丁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漠视法律,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受到法律的应有处罚。②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
三、7.(1)著作权。 (2)本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依据著作权法、民法通则等作出判决。(3)这种判决结果是合理合法的。王明提出赔偿800元著作权费要求太高,有点过分,所以法庭驳回其诉讼请求。 (4)启示: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相信法律的公正严明。要自觉学法、懂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8.(1)首先在行动前应先复习课本知识,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内容,熟练掌握有关法律知识。然后了解、搜集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非法侵害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维权的情况。 (2)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指挥的。调查发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道德水平低。 (3)道德水平低、法律知识贫乏、法纪观念淡薄。 (4)如实陈述,言之有理即可。 (5)首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修养教育,提高其道德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成年人也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
9.(1)材料二说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都比较淡薄,材料三说明未成年人拥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是十分必要的。(2)①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专门制定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体现了特殊的爱,③未成年人在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①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②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③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④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10. ①兰兰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应当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这样只会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②小虎的看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这是违法行为,是用违法对待违法,不可取。③小强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做既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又能有效制止不法行为。因此,我认为小强的看法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