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要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这些权利呢?
做法: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教,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教。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阅读“小链接”:自我保护的方法
案例分析:一小偷在工地偷东西时被人逮住,并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得遍体鳞伤。
你是否赞同工人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
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
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结:法律捍卫我们的人身自由与生命健康权
2.每个公民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举例子)
实践与评价:P32-33“李民的教训”---中学生故意伤害要负法律责任吗?
设计目的:
(1) 使学生清楚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2) 针对中学生日常的小矛盾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防止学生因此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学生回答P33后面的问题,教师小结:
15岁,正是求学增知的黄金时代,李民等人却要在牢狱里度过。中学生年轻气盛,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就容易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甚至动用器械,以致酿成悲剧。假如他们两个中有一个人理智一点,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作为青少年要加强和注重个人修养,以和为贵,遇到同学间的矛盾要冷静处理,互相体谅,或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化解矛盾。
堂上练习:
分析说明题:某校女生徐某和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俩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她俩进行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厉制止。工作人员将两名女生非法扣留达一个多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影响,并向两名女生给付精神损失抚慰金4000元。
阅读材料,运用法律知识回答: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你从这一案件中受到了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或名誉权)。
(2)说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不受非法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3)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还要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