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第一框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团结
本课概述:
1、 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
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第九课至第十三课具体讲述了我国公民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所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本课阐述了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应尽的法定基本义务,即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的义务。此义务是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向我国公民提出的爱国主义的具体要求,我国公民自觉履行这一法定义务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体体现,因此本课既是向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课,也是本书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不可或缺的主要组成部分。
2、 本课知识结构:
本课由引言和三个框题组成。主要阐述了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
引言:简要提示、概括了全课的主要内容。指出公民在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的同时还必须依法履行法定的政治义务。
第一框:“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集中讲述了我国公民必须依法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二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主要阐述了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相关规定,同时明确指出破坏此义务必定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框:“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重点介绍了我国的兵役制度及依法履行服兵役制度是我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
3、总体教法建议:
要向讲清本课的相关内容,教师的讲解是必要的,但是一定要辅以大量的相关资料,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图片、录像、录音等,还可以布置学生作相应的教学探究活动,如:发动学生调查、了解、搜集介绍我国56 个民族的相关资料及各民族在我国历史上及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的相关资料和数据,香港、澳门的历史及回归前后的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以此加深学生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的理解。教学手段:文字、图片、录音、视频、动画等,使学生对“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的义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教学目标 :
1、知识与技能:
知道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提高学生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言行和损坏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言行的辨别能力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
2、过程与方法:
通过看录像、听歌曲、列举事例等方法讲述维护国家统一义务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以及维护各民族团结的具体要求。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本框的学习,使学生明确依法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国家向每个公民提出的爱国主义的具体要求。从而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真挚情感、高尚情操和社会责任感。
教材分析:
1、知识结构:
本框首先从宪法规定入手,指出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之后,明确指出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还提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职责。
接着,教材还阐明了我国的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
最后,教材以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破坏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要负法律责任。
2、重点、难点与疑点:
(1)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维护国家统一包括的三方面内容。
因为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所以,公民必须对维护国家统一义务的内容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公民能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2)关于台湾问题,是本框的难点。
随着香港、澳门相继回到祖国的怀抱,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促进海峡两岸的交流、沟通,创造条件,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这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职责。但是,要完成这一历史重任,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进行不懈的努力。
教法建议:
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一起观看香港、澳门回归的录像资料,共同回顾回归前后的历史与事实,对我国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的坚定立场,从而对“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这一法定义务加深理解。在此还可以通过发动学生搜集香港、澳门的历史、回归前后的相关文字、图片等资料,使学生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对“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义务的理解。
对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台湾问题”,教师可以对近年来海峡两岸人民对统一的热盼心情及相关事件进行简要描述,特别是可以较详细地介绍一下今年春节前后,首次实现的大陆与台湾的间接直航,一次说明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希望国家统一的强烈愿望。
对于“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教师可以通过介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他们在我国的不同历史时期做出的巨大贡献,来加深学生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
[复习提问]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在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批评权和建议权,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相当广泛的。
[导入 新课]
作为国家主人的广大人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宪法规定的政治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安全就是公民应履行的一项重要的义务。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第十四课的内容。这节课我们先来了解第一个问题: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团结(板书)
提问:新老两代领导人的论述说明了什么?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胜利的基本保证。
——毛泽东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
——江泽民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这些论述都表达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是何等的重要,反之会出现多么可怕的后果。所以:
(一)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板书)
1、公民维护国家统一义务的具体表现(板书)
第一,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板书)
举例:广西一中学生纠正“雅虎”版图错误
近日,一封来自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的信寄到了广西《柳州日报》记者朱淑玲手中:“我们了解并感受到你全家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拳拳爱国心,尤其是你正读高二的儿子朱皓基,在这起事件中据理力争,以他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尊重和赞誉,维护了国家的主权。”
朱皓基,一个普通龙城中学学生,为何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如此高的评价?事情还得从今年第十七届世界杯足球赛说起——
世界杯开赛了,球迷加网迷的朱皓基自然不能错过任何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世界杯的消息。五月三十日这一天,他上到世界杯足球赛的官方网站--美国雅虎网站浏览,在读到参赛队中国的资料时,意外地发现其所展示的中国地图上,用桔黄色表示的中国领土不完整,与实际中国版图不相符,台湾岛、海南岛、彭湖列岛等均未和祖国大陆一样用桔黄色表明,给人的感觉似乎这些岛屿不属于中国领土,看了很不是滋味。于是,他当即向雅虎网站的管理者发出了电子邮件,严正地指出其错误,强烈要求该网站进行修正。
电子邮件寄出后,朱皓基每天都在关注着事态的进展。六月三日,世界杯官方网站“雅虎网站”给朱皓基回复了电子邮件,表示已认识到该问题,且正在积极联系美国有关方面人员尽快修改,并感谢朱皓基的及时报告。朱皓基立即打开网站,发现错误的地图已经更正。
觉得尽到公民责任的朱皓基一直未加张扬,就是对家人也只字不提。直到世界杯最后一场比赛后,母亲朱淑玲看到儿子在他的房间里,盯着电脑资料夹里的一张桔黄色表示的中国地图出神,问起缘由,朱皓基这才将来龙去脉说明。
作为母亲,朱淑玲为有这样识大体、爱国家的儿子而自豪。但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她认为世界杯官方网站公开展示错误的中国地图,极易产生不良影响,造成政治外交上的被动,不能掉以轻心。为此,她给中国外交部写了一封信,详细报告了这件事。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还在回函中表明,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一国的主权意志和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近年来,随着社会上对地图需求的增加以及地图市场的扩大和发展,特别是电子地图和引进版图的多样化,市场上出现了不规范甚至绘制错误的地图。个别厂家和公司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直接引用国外地图为己所用,这些地图在中印边界、南海诸岛等表示上与我有很大的差别,有的还将台湾岛与祖国大陆区别设色,造成“一中一台”的严重错误。中国有关部门曾多次重申地图编制、审查、出版等各环节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法规。
条约法律司已将朱淑玲的信转交给地图市场的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目前,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正全面展开,以打击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完善有关法规,进一步增强国民的版图意识。他们企盼着更多像她们母子一样关心版图、了解版图的人们。
——中国新闻社 2002年9月02日
第二,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板书)
一国的领土包括陆地、领海和领空。领土是不可侵犯的。
据日本《读卖新闻》2003年1月1日报道,“日本政府采取‘租借’方式从日本国民手中获得了对钓鱼岛的管理权,此举目的是限制转售该岛,阻止第三者登岛,并在外交交涉中显示日本政府的强硬立场”。这是在有争议的领土问题上,日本政府第一次采用“租借”方式进行实际控制。
据报道,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国民”签订了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租期从2002年4月1日开始至2003年3月31日止,而且,这种“租借”合同今后将长期维持下去。
1月4日,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就钓鱼岛问题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王毅说,日本政府从所谓“民间所有者”手中租借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事件曝光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已发表谈话,表明了中方对此问题的严正立场,亚洲司负责人随即向日方提出了交涉,要求日方做出说明和交待。现在,我愿明确告诉大使,中方不接受日方做出的解释,我奉命再次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王毅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对此拥有无可辩驳的历史和法律依据。王毅说,我郑重重申,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所采取的行动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能接受,我还要提醒日方,中国政府和人民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任何试图窃取中国领土的图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王毅指出,在钓鱼岛问题上,由于日方的原因,中日关系曾几度受到影响,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日方曾承诺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影响两国关系的事态。但日方的举措显然违背了承诺,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也势将给两国关系带来不必要的损害。王要求日本纠正错误作法,停止制造危害中日关系的事端。
——人民网2003年1月05日
第三,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板书)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它代表中国。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她的巩固和统一,反对分裂国家政权。
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和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在祖国统一的问题上仅剩下台湾问题还没有解决了。
促进台湾海峡两岸的交流和沟通,创造条件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已成为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然而,在台湾的一些分裂势力总是采用各种办法来妨碍祖国的统一大业。
今年4月份,从台北传来消息,台湾“国防部”准备出资1100亿新台币,加速向美国采购远程预警雷达和爱国者3型导弹系统,这一巨额军售案被媒体披露后,台湾有识之士立即指出,这是陈水扁及其台湾当局企图靠与美国大量军火交易,增加美国对台海事务的介入,以便“以武拒和”、“以武拒统”并最终实现“以武谋独”的阴谋,同时也是为陈水扁6月份“出访”中南美洲时过境美国铺路。
陈水扁和岛内分裂势力一直认为,台湾的军事实力是其抗拒统一的后盾。陈水扁上台后,在政治上加强推行“去中国化”的“渐进式台独”,在军事上变本加厉地加快了军购的步伐。台湾的武器进口总值一直高居世界第一,而且据台湾媒体披露,台军与美军互动密切。据统计,2002年度台湾军购预算总额为2610亿新台币,约合77.84亿美元,2003年为2615亿新台币,约合78.05亿美元,比上年增加5亿新台币。台湾分裂势力常常扳着指头,把这些“洋武器”数来数去,还自己安慰自己,有了多少架飞机,就能保持制空权,有了多少枚“爱国者”,就能拦住导弹;有了多少艘军舰,就能封锁住台湾海峡,如此等等。
台湾当局及其分裂势力如此迷信这些“洋武器”,难道就真的能撑起“以武谋独”的迷梦吗?
答案是否定的。台湾当局不惜用台湾民众的血汗钱购买洋枪洋炮,用来分裂祖国,这种违背民族大义之举是不得人心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兵之胜败,权在于民,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是人心的向背。其次,无论从地域、人口上看,还是从资源、实力上看,台湾与祖国大陆都无法相比。台湾当局及其分裂势力竟然敢凭几件洋武器要与祖国大陆对抗而支撑起“台独”迷梦,这不是天方夜谭吗?也许台湾分裂势力还有一个梦想,就是躲进美国的保护伞,但这怕是台湾当局和分裂势力的一厢情愿而已,是靠不住的。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说:“两千三百万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充分体现了祖国大陆政府和人民对台湾民众情真意切的爱心。江泽民又说:“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这更充分体现了祖国大陆政府和人民对于捍卫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陈水扁及其台湾当局不惜巨资采购洋武器,疯狂扩军备战,穷兵黩武,“以武拒和”、“以武拒统”,直至“以武谋独”,决不能为台湾带来安全,带来发展,带来福祉,恰恰相反,只能给台湾民众带来深重的灾难。
——人民网2003年4月25日
祖国的统一同民族团结是分不开的。
2、公民有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板书)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的团结影响甚至决定国家的安定与统一。
(1)维护民族团结义务的含义(板书)
199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迎来了40周年的诞辰。全区530万回、汉各族人民,以无比自豪和喜悦的心情庆祝这个光辉的节日。40年来,宁夏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使宁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内总产值比1958年增长了28.9倍,提前四年翻了两番,财政收入增长了38倍。为了庆祝这个节日,中共中央派出以温家宝副总理为团长的代表团同宁夏各族群众共度节日。宁夏的发展体现出民族团结的力量。作为我们中学生应怎样履行这项义务呢?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2)中学生应怎样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板书)。
在学校生活中,各民族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互相帮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民族节日时,向他们表示祝贺。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公民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二)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负法律责任。(板书)
我国刑法把破坏国家统一,损害民族关系的行为作为主要打击对象,并予以严厉惩罚。我们不但要自觉履行这一义务,还要敢于同破坏国家统一,损害民族关系的行为做斗争。
举例:煽动分裂国家和实施爆炸 阿安扎西等被严惩
本报成都1月28日电 记者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审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爆炸罪被判处死缓的阿安扎西和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爆炸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死刑的洛让邓珠,1月26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8月20日以被告人四川甘孜藏族僧侣阿安扎西涉嫌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爆炸罪,被告人四川甘孜藏族农民洛让邓珠涉嫌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爆炸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2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并认定:2000年底以来,被告人阿安扎西、洛让邓珠为达到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目的,多次密谋策划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并散发煽动分裂国家的传单。2001年1月至2002年4月间,洛让邓珠先后在四川省康定县城中心、成都市天府广场等5处实施爆炸,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和财产损失100余万元,同时在爆炸地点散发以煽动分裂国家为内容的传单。此外,洛让邓珠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两被告人均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阿安扎西、洛让邓珠的行为已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爆炸罪,且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02年12月2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被告人洛让邓珠以爆炸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阿安扎西以爆炸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洛让邓珠服判,不上诉。被告人阿安扎西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1月26日经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阿安扎西的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一、二审期间,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阿安扎西委托的两名律师,以及因被告人洛让邓珠没有委托辩护人,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指定的两名律师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被告人阿安扎西,男,1950年9月22日生,藏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红
龙乡乌托寺僧侣。被告人洛让邓珠,男,1974年6月15日生,藏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人,农民。
《人民日报》 (2003年01月29日第二版)
小结:
今天我们学习了我国宪法关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义务的规定。明确了这一义务是公民光荣的、法定的义务。我们应以实际行动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敢于同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行为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