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概述
一、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
从理论体系上讲,本课是全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本册教材的主要内容是从法律与
国家关系的角度,阐明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本课则着重讲述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方面的作用。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是法律作用的重要方面,所以本课是讲法律作用的开篇。
从思想教育上看,本课内容的教学,有助于学生通过联系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现象、思考其中的法律问题增强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学生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能力。因此,本课具有重要的地位。
二、本课的知识结构
本课由引言和三框内容组成。引言首先指出了第一课所讲的法律的特点和作用,然后,
简要说明本课的主要内容,并说明学习本课的目的。
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可以涉及很多内容,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本课安排了三框内容。第一框“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从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入手,说明社会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而社会公共生活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准则也要由法律来确认和维护,并引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作用。这部分内容是对后两框及后六课的铺垫。第二框和第三框是对本课主旨的具体阐述,分别介绍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方面的作用。这两框所提及的法律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教材选取了一些与学生关系密切的规定进行分析,并通过罪与非罪的比较,简要介绍了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不同。教材在叙述中主要突出如下线索:对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的确认,对公民行为的规范,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有包括两种情况,即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制裁和对犯罪的制裁。
三、总体教法建议
本课及全册书的目的在于向学生阐明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说明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并由此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本课又是讲解法律作用的开篇,因此教师应在教法上多下些功夫。建议教师采用如下方法:1、阅读教材:教材内容比较浅显,学生比较容易理解;2、搜集资料:可以让学生搜集媒体或生活中的资料,通过分析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通过对违法犯罪份子所受惩罚的分析,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从而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3、活动式教学:让学生根据自己所了解的社会现象,创作成小品。在自编自导自演的过程中,体会法律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总之,对于这部分内容,一定要摒弃教师单纯讲授的方法,要尽量让学生自己动手动脑,自己去思考总结。
关于“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的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准则的特点,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了解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的表现,并初步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
过程与方法:通过对有规矩与无规矩、遵守法律与破坏法律的结果的对比,培养学生的比较和分辨的能力。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明辨是非,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通过大量资料的搜集工作,帮助学生能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得出正确的结论。通过编、导、演的尝试,促使学生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在宣扬美好、鞭挞丑恶的同时反省自己,完善自己。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要让学生懂得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接受道德、纪律、规章制度的约束,更要学法、守法。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生活。
关于“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的重点分析
1、无规矩不成方圆是本框的重点之一。之所以把这部分视为重点,是因为初二学生正值青春期,开始有主见,却往往流于片面;有自立的要求,却又缺乏自立的能力;有表现自己的愿望,又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这正是对其进行法制教育的关键时期。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是法制教育的起点。对这个问题的讲解,教师应通过大量的事例,让学生树立这样的观念——必须按规矩办事。
2、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法律的协调和规范是本框的第二个重点。说它是重点,是因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共同活动,彼此之间比如会建立起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法律维护社会生活的准则,是以协调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人际关系也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也需要法律的规范和协调。所以理解和掌握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在现实公共生活中搞好人际关系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法律对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范和协调的如何,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和社会的稳定状况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因此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的教学难点 分析: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法律的协调和规范是本框的难点。说它是难点,是因为初二学生从小接受的法制教育很少,容易产生模糊不清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即:“法律只对犯罪分子有用,对不犯罪的人没用”。要使学生真正认识法律的本质、特点及其作用无疑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对于享受了太多家庭、社会赋予的权利的青少年来说,理解这个问题并不是易事。再者,由于初二学生自身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有限,看问题简单,就更增加了学习和掌握这一问题的难度,因此,这个问题是本课的难点。
关于“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的教法建议:
针对本框来说,应主要采用列举实例法实施教学。事例可以由老师提供,也可以是学生自己搜集整理的,关键是内容要易于被学生接受,又能充分说明一定的道理。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在活动中自己领会道理。
导入 新课:
两名同学上台。一名用圆规和角尺画方和圆,另一名不用任何工具。台下的学生比较所画的结果,得出结论:
第二课 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板书)
一、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板书)
(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板书)
老师问:在现实生活中,规矩是什么?方圆又是什么?请同学们通过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1、公共汽车上,一个年轻人没有给身边的老人让座,并对其他乘客的不满不屑一顾。
2、教室里,废纸篓内空无一物,地面上、抽屉里却垃圾成堆。旁边的墙上则挂有教室管理规定:“请保持室内清洁。”
3、2001年2月,青海省西宁市发生一起罕见的特大交通事故,(详见扩展)
注:(教师在教学过程 中也可以自己选择案例,只要是从道德、纪律和法律三个角度列举即
可。)
(学生分析为什么会出现种种令人不满意的结果甚至是悲剧性的结果,老师归纳)
没有道德的约束,就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按规定做事,就没有整洁的环境。违反法
律,害人又害己。所以,道德、纪律、规章制度、法律就是保障整个社会良好运转的规矩;
方圆,则是按照这些规矩办事所达成的美好结果。因此,社会公共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
下面,请同学们联系这一点,谈谈自己的见闻。
(学生谈生活中的见闻,说明守规则与不守规则的不同后果。进一步证明:社会生活要有
共同的准则。)
师:现在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在前面我们讲的三个案例中,同样都是不守准则,其要承
担的结果是否相同,为什么?
(学生比较上述三例中对行为人的不同处理结果,总结出:与道德、纪律、规章制度相比较,
法律对人的约束力最强。)
学生回忆法律的特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具有普遍适用性,人人都必须遵守;
它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犯。因此,法律可以起到规范人们言行的作用。
举例:未满12岁骑车上路承担事故责任 (详见扩展)
(二)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板书)
人类社会是个复杂的有机体,社会生活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
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
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尤其要靠法律
来确认和维护。
学生活动:
学生分组表演几种场景,可以由教师指定表演内容,也可以由学生任意发挥,但也有统一要求,即:事情均发生在公共场所,内容均为不遵守规则。
比如,把学生分为六个组,分别表演:
1、在路上不守规则; 2、乘车时不守规则; 3、在商场不守规则;
4、在公园不守规则; 5、在影剧院不守规则; 6、在学校不守规则。
(学生表演后,自己归纳总结出下表。)
活动场所 | 行为规则 |
出门上路 | 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等。 |
乘车 | 按顺序上下车,上车买票。 |
去商场购物 | 公平交易,买后付钱。 |
去公园 | 购票入园,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注意安全。 |
去影剧院 | 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要礼貌鼓掌。 |
在学校 | 尊重老师,认真学习,不得扰乱学校秩序。 |
教师:通过以上活动,我们可以认识到:法律维护社会生活的准则。
图片展示:违反交通法规的一系列图片;虐待老人的图片
动画演示:公交车上的故事。
(学生回答从中获得的启示:每个人在享受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一个人侵犯了他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合法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在刑事、民事、行政方面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我们后面的两节课主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我国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板书)下节课,我们就《条例》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
学生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