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处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政治权利: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是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利是被选举权。
B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C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应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A、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B、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C、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D、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作业:第十页:从公民履行的政治义务应作的工作中,请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荣誉、利益方面进行归类。
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明公民平等的享受权利。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实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我们这样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同时,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时,把他们结合起来。
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