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实践中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国家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民主行政能力显着增强,司法民主体制建设不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国家在加强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村民自治方面有了一些初步的设想,等等,这些是基本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由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所残留下的与民主政治南辕北辙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有所转化或抬头,成为阻碍中国社会民主政治进程的主要障碍,表现为民主政治的脆弱性。如在集体与个人、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关系问题上,对个人、少数人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要求重视不够;在确保民主政治巩固与发展的程序方面也存在许多漏洞,等等。究其原因,这种脆弱性与中国社会行政集权体制的存续和中国民众“官本位”文化、小农意识的繁衍密切相关。本文将就此展开分析,以期探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问题。
一、中国社会传统的行政集权体制。
(一)行政集权体制的存续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流血牺牲中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新中国从法律上确定了劳动者的民主权,并建立了初级的民主制。但由于民主制尚不完善,以及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在政治体制层面,不得不保留行政集权体制,现实中国政治的主要矛盾都集中于此——民主制与行政集权体制之间的矛盾。行政集权体制,是旧的集权官僚制的体制在新社会的保留,也是初级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实现形式,当前,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委领导和掌控下运行的。它在原则上是民主的,但实行民主的方式和机制,却延续了旧的行政集权。在初级公有制和民主制建立时,所能实行和运用的体制,只能是对旧制度的行政集权体制在改造中的保留。两千余年的集权大一统,虽经制度变革,但在社会生活中仍然有其延续性,新政权只能在利用旧体制的同时对其加以改造,这种改造主要体现于各级官员的变换,并体现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行政层次和级别,以及运行机制等,基本上保留了旧的框架,即中央、省、市、县、乡的自上而下的统属关系。
(二)中国共产党在领导行政集权体制中,也将自身行政化了。
政党作为民主权中结社权的集合,其内部的基本关系是党员个人权利的平等。虽然也会有上下级的区分,但这主要是在组织行为上的,党员之间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初期是很明确的,党的章程上也有明确规定。但是为了适应对行政集权体制的领导,党组织不能不按行政级别来建制,而所有的行政及执法、司法机构、甚至人民代表大会都要设立相应级别的党委或党组,其中负责人也要有行政级别,并据此领取工资。而行政、立法、司法、执行等机构的负责人,不仅要由党委来提名候选,当选后还要担任同级党委或党组中的副职。由此,党就在领导和掌控行政集权体制的同时,将自己纳入该体制,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发展至今,问题百出,某些党员从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出发,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到九霄云外,逐步凌驾群众之上,逐渐脱离群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民主权利。
(三)官员选拔与晋升途径中存在的问题
在集权官僚制下,主官是以科举取得资格,并按资格和政绩来升官,但衙门中的僚与役等工作人员,却永远没有成为官的可能。在新的行政集权体制下,国家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甚至与国家干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领域工作者,都有晋升的可能,这就使除最高领导者一人外的所有人员,都把“进步”与升官升职联系起来。党的干部政策上虽提倡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为核心,在实际上也做到了一些转变:如从领导职务终身制到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一些部门形成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上,也从多次反复转变到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然而事实上,由于党建初期革命精神的减退和监督力度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还存在着严重的腐败贿赂,跑官买官,官官相护现象,公务员笔试、面试中的暗箱操作现象,以及任人唯亲等实际做法。这与民主制原则下公平,公正、合理的选拔任用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背道而驰。
(四)行政集权体制对民主政治的阻碍
这样的行政集权体制,已成一面庞大而密实的网,将全社会都网络其中,它对于集权行政,统一全国步调,无疑是有其优势和效率的。而如此庞大的行政集权体制,其驱动力无非两个,一是革命精神,二是利益,这二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建政之初,革命精神是主要的,但随着政权的巩固,革命精神也逐步淡化,利益就成了主要驱动力。这即包括升官,又衍生出发财。在没有强有力的民主权威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主要靠利益驱动的庞大行政集权体制,其弊端日益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败作风、脱离群众等都表现出来。初级民主制很难驾驭这个体制了,甚至这个体制开始侵害民主制原则。在民主化的过程中伴随着行政集权体制的固化与膨胀,行政集权体制对民主政治的威胁,使得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发展更显脆弱。
二、中国公民传统的“官本位”文化、小农意识。
(一)“官本位”文化
所谓“官本位”,就是以官为本,权力本位,它突出官权,忽视民权,以官为主,以民为仆,执政者按照本集团的价值观念来评价、决定和操纵民众的行为,而民众只有服从的权利。“官本位”同时意味着社会大众以是否有官位及官位的高低为尺度来评判一个人的价值,并且皆以追求官位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理想。“任何一个社会和任何一个人,多少都有点崇拜权势,但似乎从没有一个社会和从没有一个民族,象中国人对权势这么癫狂,和这么融入骨髓”,即是对中国民众权威崇拜意识的真实写照。“官本位”是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产物,是封建官僚集团执政文化中的基本理念,也是封建专制社会的主流文化。虽经政权更替,制度变革,但该意识并没有随着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瓦解而烟消云散,改革开放后复杂的社会变革使“官本位”的膨胀有了某些可乘之机,再加上现行的干部体制还没有完全摆脱革命战争年代与计划经济时代的选拔任用管理模式,致使“官本位”意识一度转化、残存至今,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仍有不小的影响。“官本位”文化在现实社会突出表现在:(1),“官本位”的价值观导致“官至尚”心理。在某些地方和单位,争官位、官级的现象相当严重。一些人把官位,官级当作“命根子”。为了争得一官半职,不择手段,阿谀奉承,贿赂成风。同时,“官本位”价值观导致百姓的奴性意识蔓延,敬官、畏官、求官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激增,其中“官本位”意识就是导致该现象的原因之一。(2),个别地方的党委、政府等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政策代法,以权压法,凭借权力干扰市场经济,以权谋私行为严重。(3),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滥用权力,脱离群众,文山会海,思想僵化,墨守陈规,不讲实效,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打击报复,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动辄训人,压制民主,帮派意识等等。此外,“官本位”文化与各种不适宜社会发展规律的经济结构、残存的体制、宗教等与民主制原则相背离的多方面领域结合在一起,表现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使压制民主的基础更加牢固,导致民主政治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更加迟缓,问题变得更为错综复杂。
(二)小农意识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信息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自然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还占有相当的市场,农民、小市民阶层等依然占有中国绝大部分的人口,这就使得有着几千年传统的小农意识在现实社会依然沿袭而发展。多数民众在小农意识的保守中,自私自利,安于现状,安贫乐道,只注重小家庭的温饱富裕,个人物质生活的享受,对政治却保持消极冷漠的态度,不考虑民族国家的发展,只将自身的利益和权利诉求寄托于政治精英身上,从而助长了官僚主义作风的嚣张气焰,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低层次小范围的勤劳精明,与高层次大范围的懒惰怯懦不仅是小农意识的特征,也是华夏民族的特征之一。小农意识在中国政治主体中的普遍存在,相对于民主观念来说更加浓厚,使得现代民主观念的植入具有相当的困难,从而也构成民主政治在中国发展的脆弱性。
行政集权体制的存续和官本位文化、小农意识的普遍存在,是中国现实社会阻碍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民主政治的发展呼唤新的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建立。三、对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 以民主制的完善来改革行政集权体制。
对集权官僚制的革命,是夺取政权,革命者并不怕社会的动乱,而是在打乱旧秩序中建立自己的政权。而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与对集权官僚制的革命不同,这是在保持现有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对初级民主制下的体制进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尽最大可能保持社会稳定。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是占社会主导势力的民主势力对实行劳动者权利体制的改革,这种改革所能依靠的,一是劳动群众的觉悟,二是既有的体制。通过体制改革来变革体制,这似乎是一个不可解脱的矛盾,但在民主权威的制约下,是应该能够找到适当解决途径的。这就是分阶段递进式的改革。根据现有的劳动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状况,在学习西方先进合理的民主制度的前提下,在总结我国现有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改革行政集权体制。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阶段性目标,由民主权威保证社会生活的基本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抑制专制势力的干扰和对抗。在完成第一阶段的改革目标以后,再以增强了的民主权威为保证,进行下一阶段的改革,如此延续不断。这种分阶段的递进式改革,也就是充分利用已有的民主权威,控制现行体制,通过这个体制来稳定社会生活,并实行对体制的分层次改革。改革的进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过程,也是逐步明确和强化民主权的过程。由民主权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制体制,保障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所取得的成就。这样,以强化了的民主权和增强了的民主的权威,进行下一轮的改革,并进一步在制度层面和意识层面强化民主的权威。这样,官僚资本势力存在的条件就会逐步被改造、被削弱,其作用和影响力也逐步缩小。以民主的权威为精神支柱,在社会主义民主势力总体壮大的同时,振奋起来,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其主导作用,支撑并导引中国政治发展。
(二)政治主体自身建设
1,肃清官本位文化。要彻底肃清官本位文化和权威崇拜意识,就要培育人们的现代法治、人权观念,打破传统官本位文化对权力的种种神化,使人们从迷信官权、相信好官的“清官文化”转而信仰人权,依靠法律。要树立法治社会新型的权力观,不单单是要在干部队伍中树立官员是社会的公仆、权力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更重要的是,要加深人们对权力自身性质的认识,权力天然具有扩张性和侵略性,如果对它不加以限制、制约以及适当的分权,就会给民众带来危害。因此,新型民主法治社会的权力观,就是要对权力保持应
有的警惕,始终不放松对它的监督和制约。任何社会,都需要人做官,然而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员的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官员只是为了方便人民生活,必要的组织和管理社会而为民服务的公仆。一旦人们发现官员并不能满足人民要求,不能代表人民利益时,人民就有权撤销其权力。任何违背人民意愿、忽视人民权利的官本位文化都将为人民所不容。
2,剔除小农意识。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条件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占领人们的思想阵地。坚持不懈的对民众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高尚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教育;加强民众对先进文化的学习运用能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升有关团体和民众对政权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使民众与领导干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公民和社会团体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公德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促进民众由小农意识向现代公民意识观念转变,使民众的思想观念朝着有利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发展,并能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有效的政治参与,使其在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主体功能。有种观点认为市民社会政治热情的高涨不利于政治稳定,尤其在社会转型期更需要加强政府的强制权威来确保政治稳定。的确,民众一定的政治冷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权稳定,但现阶段我们缺少的不是强制权威,而是公民积极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扩大;同时政权的稳定并不代表社会矛盾的消除。相反,让民众积极合法的表达自己合理的愿望和要求,争取自身利益在社会矛盾中不受侵害,这本身有助于消解社会在转型期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有利用民主政治的巩固与发展。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面对矛盾、问题的产生,寻求合理解决路径,而不是消极逃避或者进行强制性封锁镇压。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社会主义政党组织,努力推进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和法规建设,确保党内民主意识正常发挥能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党政分开、党内协商、党内监督,以党内民主来推进人民民主。提高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及其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升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党员积极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物的意识,严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管理干部的选拔升职任用途径,做到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始终坚持用民主的方式处理党内思想上存在的分歧。支持正气,支持敢于发扬民主的同志,打击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