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一般又分为辩证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三个部分。学习哲学常识,不仅要明确这三个部分各自的知识范围,更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三个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整体上来把握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内涵。
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统一的,即都是客观世界,只不过二者研究的角度不同。唯物论说明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辩证法则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怎么样”,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时贯穿着辩证法思想。它把物质世界看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充满着矛盾的统一整体和无限发展的过程;它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同时,又充分肯定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是辩证的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在解释客观世界“怎么样”的问题时,是从唯物论原则出发的,是建立在“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基础上的。它把辩证法的规律首先看作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规律看作是外部世界的规律在人脑中的反映;它认为辩证法不外是人们从客观物质世界中高度抽象出来的、能从根本上反映事物固有的内在和本质联系的方法,而不是人的头脑臆想的产物。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
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内容、作用和发展规律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到思想”的路线,是建立在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的。坚持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也就是坚持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的唯物主义原则;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又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它坚持并贯穿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科学正确地解决了主体与客体、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过程、本质与规律,为人们提供了探索真理的正确途径。
同时,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最科学、最本质、最抽象的反映,是人们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这种正确认识的来源是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而且也必然要服从认识的发展规律,。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正是实践,才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成为科学的、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也只有实践,才能使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上升为最完整、最科学、最全面、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
由上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唯物论,是辩证的唯物论;所说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所说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这三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方面,都会损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者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