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以来,我担任初二年段六个班的思政和初一年段二个班的思政的教学任务,经过这半个多学期以来的教学,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首先要在课堂教学中我以一颗平等尊重之心对待学生,由于《思想政治》这门功课的特殊性。因此当我有一次在课堂上讲话的语气重过头了、或者说威胁学生说罚抄书本了,我听到有学生在下面小声地讲,还是思政老师呢,居然也要让我们罚抄书本。我马上联系到我在教学过程中所讲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条款,所谓言传身教,身教重于言传。我岂能知错而犯猎呢,因此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语和行为,严格按照《思想政治》这一课所讲过的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时时刻刻做到依然书本规定要求自己。
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时时刻刻不忘记在课堂教学中贯彻新课标的理念。如今七年级的课程使用新的教材,我在课堂教学中,必须做到准备充分,上不无准备之课。在课堂教学中,特别是在新课标理念的指导下,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质疑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要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过程中进行指导学生去学习。我常常遇到学生的提问,而且常是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果在上课前没有进行很好的准备,有时会很难应对。而对于八年级的六个班而言,现在依然是使用老的教材。但是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我用老教材新思路的方式进行教学,针对七年级教材的特点以法律知识为主,我特意认真学习了《法学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的法律书籍,在课堂教学中穿插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让学生通过案例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相关知识,做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同时大量安全的涉入,使学生的兴趣大增,学习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有时,学生在课堂上还会主动提出一些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我在课堂上向学生们一一解答。
最后,平时注意点滴知识的积累。为了增强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我虚心向前辈们请教,平时大量阅读与法律有关的报纸和新闻消息,常常看电视中与法律案件有关的节目。充实自己的知识水平,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讨教。例如有一次书本上和作业本上的两个几乎相同的案例,却在裁决时一个用民法一个用行政法进行不同的裁决。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问贾洪永老师,和他讨论了很久,最后也没有什么满意的结果。于是我干脆打手机到杭州去问我的一个好朋友,他是杭州商学院商法学士,如今在考研,向他请教这个问题。一直到他把这个问题解答得我完全明白了为至。我认为只有在学术在严谨,才能够在课堂上做到收放自如,在教学中才能做到游刃有余。使学生满意,使学生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