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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政治下册期中复习

查字典政治网 2015-12-11

编者按:查字典政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发布了初二地理试题:八年级政治下册期中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八年级政治下册期中复习

课文知识整理──问答题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国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应该遵守的一条总的指导原则。

2、谈谈你对权利义务观的认识:第一,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自觉地履行义务。第二,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要做到:①要尊重他人权利;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④要以合法方法行使权利。第三,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要做到: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3、请运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知识,谈谈你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分析∶

①知识(理论):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②结合材料: 是公民的权利(义务),每个公民在享有 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 的义务,我们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和维护 权利,如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同时我们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 义务。③结论:这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4、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理论: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材料: 是法律鼓励的公民义务。 意义: 有益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案例分析:①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②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 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③结合材料:甲因为原因,对乙进行,侵犯了乙的 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6、维权方法: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自行报复,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具体方法如:①与当事人协商;②向他人求助;③向有关部门求助;④向新闻媒体求助;⑤上诉到人民法院。

7、启示:①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青少年应学法、知法、守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③青少年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8、中学生如何履行受教育义务:现在应该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认真履行以下义务: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将来,应增强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9、义务教育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特征:强制性、公益性 (与免费性相联系)、统一性。

10、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11、对受教育权的认识(即劝说): ①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健康成长和自我完善与发展,而且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休戚相关。②我们应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12、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是公民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请回答:

(1)想一想:你身边有哪些安全隐患或危害学生的现象? 校外小商贩泛滥,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令人担忧,学校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缺乏;校外勒索:校园暴力等。

(2)受到意外伤害,你认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什么?理由何在?

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理直气壮地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因为:当受到意外伤害时,不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也不能鲁莽行事,简单粗暴;只能采取正确的方式去对侍。

(3)你认为怎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①国家加强法制建设,为校园安全提供条件和保障。 ②社会确保学校各类设施的质量,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③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加强与家庭教育的配合,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④每个学生应不断掌握安全自救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勇于同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4)请你设计两条校园安全的警示语。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健康、关爱生灵,远离暴力。

课文知识要点:

第一课 1、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是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

8、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4、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5、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6、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7、为什么法律提倡和鼓励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有益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我们履行法定义务,对自己和国家有什么益处?有利于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很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利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三课 1、人权首先是人的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

4、未成年工指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童工一般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5、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法律规定: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⑵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⑶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特殊保护)

6、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部分法律:《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

7、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①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向上的精神;②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受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使自己处于安全环境,免受他人侵害。⑤不损害自己的身体、生命。(自杀、自残)

8、自杀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

9、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①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生命是最为宝贵的,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③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关爱他人,关爱生灵,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 1、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3、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侮辱: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4、什么是名誉权和名誉权的表现? (1)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2)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肖像权的内容。公民行使肖像权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6、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①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② 故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 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7、《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8、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①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9、民法: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五课

1、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隐私没有违背道德,也没有违背法律,因此隐私不是丑事。

2、隐私权的内容:(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3)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3、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①人独立自由的需要 ②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 ③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4、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2)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

5、保护隐私权的方法:(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面对熟人敞开心扉时: 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免个人信息被浏览和扩散。

6、侵害隐私权的表现: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第六课

1、教育的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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